平建函〔2021〕15号
平江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四期园林景观、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园林景观工程包括园林小品、大门、围墙等;园区范围内组团路道路总长1308.9米,路面宽5.5~9米。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相关经济技术指标,总平面设计应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建议围墙退设计道路红线和绿线不少于1.5米。
2.绿化植物配置较单一,建议增加种类。
3.路面结构材料及厚度、配比应明确,要达到经济合理及强度要求。
4.做好市政雨污水管高程、位置等现场情况的核实。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