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1〕10号
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甲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甲山东路(中山路—杨源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全长519.983m,西起中山路(K0+500.017),东至杨源大道(K1+020.000),道路红线宽度4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道路两厢待开发土地应在保证安全及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做好边坡及排水设计。
2.污水管布置应符合县城排水专项规划,以满足长远发展要求。
3.考虑好信号灯管线预留,防止路面二次开挖,以便后期实施电子信号灯系统联网控制。
4.建议优化绿化专项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