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0〕10号
关于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四期(3#~7#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四期(3#~7#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50159.05平方米,由5栋6层的厂房组成。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优化总平面设计,如:建议停车区域靠5#栋西侧增设停车位。
2.根据最新的地形图复核北侧防洪标高。
3.东南侧地下室挡土墙距离用地红线边界较近,如采用回填土放坡,地下室施工前应考虑好该位置的护坡措施。
4.深化雨污排水等综合管线的设计。根据实际水压数据,按规划要求落实排水、管材、管径、井位、坡度等参数的设置。有特种成份的污水需先处理到规定排放标准。
5.厂房预留配电房,作为后期工业工艺用电变配电设备的安装条件;同时景观设计应预留景观照明负荷的接入位置。
6.优化建筑节能专项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