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9〕56号
关于平江县连云东路(颐华城项目段)市政道路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颐华大江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连云东路(颐华城项目段)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1233.444m,道路红线宽度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和管线综合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377.28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连云东路已部分实施或投入使用,建议本项目段的路基、绿化、公共配套、人行道路铺装标准等尽量与已修道路部分保持一致。
2、道路与两厢土地项目出入口、雨污水、电力、燃气接入接出应和道路做好无缝衔接。
3、建议优化道路路口、支路等部位的沿石半径和公交站点布置,美化道路路口景观和斑马线设计。
4、结合经批准的浊水河改河方案进行箱涵设计,应满足行洪论证要求。连云东路K0+700箱涵应和育才东路统一,并与改河河道位置一致。
5、箱涵处边坡坡脚如涉及项目用地,建议省去坡脚挡土墙和加固工程。
6、连云东路与杨源路交叉口可少设计一小段,以便于衔接。
7、优化雨水管接入水系位置和走向,建议管材多采用砼承插管。
8、根据雨、污排水规划复核污水管设计,并与已建管道做好对接。
9、应同步进行高压走廊改道设计。
10、做好绿化专项设计。行道树树池的地被植物建议不要用马尼拉草,改为短叶麦冬或石笼草等。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