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9〕49号
关于平江县梅仙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梅仙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近期)为3640.78平方米,设计建设规模(近期)为日处理污水1000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生物转盘、水体净化装置、贮泥池、综合用户、配套污水管网总长10495米、附属辅助工程。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优化总平面和竖向布置设计。厂区的建筑、构筑物和围墙应满足规划退界要求,不占用现状道路。
2、做好厂区边坡的挡土墙设计。
3、进水水质建议根据用水量及污水实测数据和相关资料综合确定。
4、做好已修道路管道布置和排放口的核实;根据规划道路和现状道路确定管道的布置,完善管道穿越河道处相应的措施。
5、复核水力计算,调整检查井间距,合理选择管材管径。
6、建议同步实施雨污水管道系统,避免多次开挖地面,同时实现分流制改造。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