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9]6号
关于平江县长寿镇弘富广场三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恒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长寿镇弘富广场三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558.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78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4249.45平方米,由3栋22层的商住楼、1栋2层的商住楼、1栋3层的商住楼及门卫室组成;地下建筑面积为7531.75平方米。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场地周边道路标高,做好竖向设计。
2、深化地下室平面布置设计。补充做好无障碍设计。
3、优化雨污水管道布置设计。
4、做好北向边坡挡墙的专项设计。
5、做好绿化景观专项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