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8]30号
关于腾飞伟业企业孵化(平江)有限公司——标准厂房(五)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腾飞伟业企业孵化(平江)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腾飞伟业企业孵化(平江)有限公司——标准厂房(五)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12384.35平方米的2层标准厂房。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小区详细规划,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完善功能配套设施,建议增设卫生间。
2、应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及废水、废渣的排放。
3、做好绿化景观专项设计,建议多种高大乔木及吸尘性强的植物。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