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8]28号
关于平江县自来水公司青冲水厂(二期)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泰鑫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自来水公司青冲水厂(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青冲水厂二期扩建规模为2.0×104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常规净水工艺水处理构建筑物、滤池回用水设施、水厂附属设施、进厂道路。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923.57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总平面设计要符合项目详细规划,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2、补充原水水质分析及相关评估报告作为依据。
3、应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排污口设置必须避开饮用水源的重要保护区,应做好排泥水收集处理系统等的远期考虑。
4、做好厂区雨污分流设计,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管网应进行好区分。
5、建议结合放坡位置、造价等对挡土墙、边坡设计进行优化。
6、绿化要同步设计,应考虑好场地植被的保护处理措施。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