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梅仙中心敬老院: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梅仙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035.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963.64平方米。由一栋建筑面积为4202.94平方米的老年公寓和一栋建筑面积为760.7平方米的后勤保障用房组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507.4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场地竖向高差较大,应做好场地竖向设计。
2、应做好挡土墙边坡防护设计,并与项目同步实施。
3、完善雨污排水处理设计。
4、优化建筑节能设计,选好节能材料和措施。
5、应做好绿化景观专项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