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8]13号
关于平江县伍市滨江小镇东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岳阳润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伍市滨江小镇东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用地面积为3532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690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2278.76平方米,由3栋18层的住宅楼、3栋18层的商住楼(含物管用房)、1栋15层的商业综合楼、1栋17层的商业综合楼、1栋4层的商业群楼及幼儿园(暂未设计)组成,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4628.4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9593.68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考虑好场地竖向设计与周边道路的衔接。
2、排水口位置标高及接入接出点位应复核,以防雨水倒灌形成内涝。
3、项目设计应融入绿色建筑理念,采用绿色建材;优化建筑节能设计。
4、应做好绿化景观专项设计,建议在项目东端种植乔灌结合的林带,以减少由于临近高速公路而形成的噪音影响。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