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8]11号
关于平江县原本山水旅游景区项目(A地块)
初步设计的批复
湖南原本山水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原本山水旅游景区项目(A地块)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4977.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628.7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33977.84平方米,由1栋旅游公寓、90栋旅游住宅以及5栋旅游木屋组成。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相关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详细规划应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对应。
2、利用地形高差特点优化竖向设计。
3、做好绿化景观专项设计,并应增加景观照明专项设计,滨水水体水深要根据竖向及景观专项设计深入考虑,保证景观和生态效果。
4、进一步完善交通系统设计,消防通道的相关设计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5、按照现行设计标准优化建筑节能设计,选好节能材料和措施。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