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8]8号
关于平江县福寿山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福寿山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请示市局同意,由我局组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300m3/d,厂区用地面积为1883.64㎡,主要构筑物为调节池、ACM生物反应器、斜管沉淀池、操作间、储泥池、配电间、加药间、值班室等;污水管网总长为1913米。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16.11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应符合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供水专项规划。
2、完善电力专线、专变设施设计。
3、应补充做好组合池的基坑支护设计。
4、应为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留足发展空间,管网、检查井及沉泥井等设置选用应考虑满足二期使用要求,人工湿地的植物种类应合理配置,尽量优化至最佳效果,以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