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8]1号
关于平江县众欣安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众欣安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为3163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533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4019.7平方米,由7栋高层建筑组成,1#楼为32层的住宅楼,2#楼为26层的住宅楼,3#楼为1+25层的一层商业+住宅楼,4#、6#楼为17层的住宅楼,5#楼为1+24、1+25层的一层商业+住宅楼,7#楼为24层的住宅楼,地下建筑面积为21316.2平方米。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总平面设计要符合小区详细规划,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2、小区一期设计应与后期整体结合考虑,特别是地下车库的连接关系处理;应着重考虑好地下室的抗浮设计。
3、场地竖向高差较大,应核实好周边市政道路现状及规划控制标高,根据地形特点做好场地竖向设计和边坡支护设计。
4、项目应采用绿色建材,按照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好建筑节能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