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7]11号
关于平江县“135”工程标准化厂房项目3#栋
初步设计的批复
湖南平江常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135”工程标准化厂房项目3#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标准化厂房1栋,5层,建筑面积为13955㎡。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总平面设计要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完善功能配套设施。
2、应作好厂房的适用行业使用范围说明,根据使用要求做好功能分区布局。
3、应做好园林绿化专项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