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7]16号
关于平江县大仙山公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大仙山公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东入口广场总用地面积12933㎡,南入口广场总用地面积12727㎡,南广场上山游路及附属停车场用地面积9876㎡。概算总投资为2460.34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完善公共功能配套设施,增设变电站、垃圾房等。
2、结合怀甫路提质改造进行好本项目设计。
3、雨污水排放应与周边市政管网统筹协调,应完善好现状管涵的标高设计。
4、做好临怀甫路挡土墙的专项设计,对已破坏的山体需做好保护处理,挡土墙立面尽量进行绿化美化。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