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7]20号
关于湖南平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
批 复
湖南平江常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湖南平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现有污水厂污水处理能力为5000m3/d,本次拟扩建5000m3/d,使污水厂总体处理能力达到10000m3/d,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水质指标。
主要工程内容:格栅渠、提升泵井、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混凝沉淀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污泥储池、事故应急池(利旧改造)、紫外消毒及外排水渠、事故废水处理设备间、变配电室及中控间、风机房、泵房、配药间、污泥脱水及储运间。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应进一步加强现有园区企业污水量及浓度调查,强化污泥处理处置的政策和技术可行性研究,使污水污泥均能达到标准指标。
2、明确污水厂运行模式,尤其MBR处理工艺运行费用高、投资大,要充分论证和考虑。
3、进水水质依照最新规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进行设计。
4、污水处理工艺设计缺乏主要指标的描述和计算。应补充利用原有工程的公用设施一览表;补充污水量的计算依据或引用可研报告的依据。
5、消毒池进水口径太小,引起紊流,出水堰要采取措施,增加出水宽度,防止消毒池水位波动大、消毒效果差。
6、应补充好机械格栅、沉砂池等长期未正常运行设备的解决方案或建议,优化扩建工程与原有工程共用事故废水应急系统的科学化控制程序。
7、本期增容扩建工程与原厂如何分水的生产关系应有承前启后的考虑,应增加后期对原厂改扩建(再扩建、提质)的方案或建议。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