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17-1162435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17-11-02 16:55:29.0
  • 公开日期:2017-11-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建函[2017]25号关于平江县甲山河风光带二期(滨江南路—甲山大道段、天岳安置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编辑 2017-11-0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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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函[2017]25号

 

关于平江县甲山河风光带二期(滨江南路—甲山大道段、

天岳安置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甲山河风光带二期(滨江南路—甲山大道段、天岳安置区段)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1、道路工程

    滨江南路—甲山大道段:新建道路总长1060.822m(其中甲山河西路636.223m、甲山河东路424.599m)、板桥20-25m、橡胶坝2座、交通工程1060.822m、排水管1603m、电力电缆13523m、路灯34套、消火栓11套;天岳安置区段:新建道路总长709.84m(致富西路271.111m、致富东路274.028m、小康路164.701m)、交通工程709.84m、排水管1403m、电力电缆9496m、路灯33套、消火栓9套。

    2、园林景观工程

    滨江南路—甲山大道段:硬质铺装面积21266.25㎡、绿化面积34845㎡、景观灯389套、电力电缆4899m、给水管2026m、功能用房281.66㎡;天岳安置 区段:硬质铺装面积4569.99㎡、绿化面积4619.67㎡、景观灯90套、电力电缆947m、给水管415m、功能用房60㎡。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严格按照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

    2、复核甲山河行洪断面,以满足防洪排涝要求。橡胶坝及泵房应有详细设计,确定好橡胶坝的定位和抬水高度,再进行相应地段的挡土墙设计。

    3、平长路桥梁应结合民建北路统一考虑,并应重点考虑防洪安全要求。

    4、应做好所有污水管网及污水泵的现状调查,考虑好污水管等已有设施的保护、利用及改造。

    5、道路软基处理,能进行清除换填的尽量不用或少用抛石挤淤方式。

    6、完善夜景设计,路灯、照明灯的设置应做到功能与景观照明相结合,考虑好路灯的电源负荷等。

    7、充分利用原有绿化,对树木进行留号保护。为确保景观效果,需强调3-5年的自生树种类,特别是丛生树要明确根数,以及作好杆径、熟树等的要求说明。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