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17-1163436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17-11-03 10:06:39.0
  • 公开日期:2017-11-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建函[2017]29号关于平江县月池塘安居小区1#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编辑 2017-11-0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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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函[2017]29号

 

关于平江县月池塘安居小区1#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月池塘安居小区1#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一栋24层的住宅楼,工程用地面积为445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068.5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1457.2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611.27平方米,住宅1层为架空活动场地,沿街布置商业网点,2至24层为高层住宅,地下车库1层。工程概算投资为2814.06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一、二期的经济技术指标需进一步明确,应充分考虑1#栋与二期的整体结合问题。如消防水池、水泵房、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需在后期考虑,应作说明。

    2、地下室需进行好边坡支护专项设计,并应做好抗浮及排涝系统设计。

    3、雨污水等综合管线的考虑应与小区二期及周边市政统筹协调。

    4、提高绿化覆盖率,要求尽量栽种一些高大乔木,在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增加绿化种植覆土厚度。

    5、建议按照绿色建筑进行设计,尽量采用绿色建材;优化建筑节能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