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
编 报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着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研究制定县城区发展规划、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内设办公室、计财股、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科技设计股、行政许可办、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下设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独立核算)、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风景园林管理办公室、市政建设办公室、城镇建设档案馆。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6人、退休31人,小车2辆。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696.4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38.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75万元,上年结转52.66万元。
预算总支出6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3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08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85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建筑领域节能材料推广经费15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库建设及挂牌10万,画桥泵站提升运行费10万,污水管网维护清淤费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