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
编 报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着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研究制定县城区发展规划、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全县村镇规划管理等职能,内设办公室、计财股、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科技设计股、行政许可办、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下设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独立核算)、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站、风景名胜管理办公室、市政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建档案馆。现有干部职工172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140人、退休32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5208.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71.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50万元,公共财政补助3762万元。
预算总支出52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4.0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0.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72万元)。项目支出4144.9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4144.9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①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库建设及挂牌10万元;
② 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经费10万元;
③ 污水管网维护清淤费50万元;
④ 画桥泵站提升运行经费10万元;
⑤ 非税收入执收成本2.5万元;
⑥ 建筑领域节能材料推广经费15万元;
⑦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762万元;
⑧ 抽调退伍军人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及吕莎莎工资等25.4万元;
⑨ 规划编制经费250万元;
⑾控建拆违租赁及工具购置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