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18-1405101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18-04-16 10:30:19.0
  • 公开日期:2018-04-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2018年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县住建局 2018-04-1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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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8]25号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平江县2018年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建管站(城建办):

现将《平江县2018年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12日

平江县2018年小城镇建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完成省、市、县确定的2018年小城镇建设项目和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小城镇建设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经济发展的小城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

2.坚持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用产业发展促进城镇建设,用城镇建设带动产业发展,通过发展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拓宽小城镇建设的路子。

3.坚持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依照“大胆实践、超前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法实施。

4.坚持统筹协调,合理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小城镇建设。

5.坚持城镇建筑别具一格、突出特色,街道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市场管理文明化。

三、工作任务

(一)国家重点镇建设任务。对照《湖南省集镇建设标准(试行)》(简称《标准》),重点抓好长寿镇、南江镇、伍市镇3个全国重点镇。长寿镇:①古江洲路建设工程,长0.629公里,预计需资金1540万元。②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污水管道建设总长2000米,预计需资金4560万元。③汽车储备仓库中转站,占地21亩,预计需资金2800万元。④黄金洞库区扶贫搬迁安置区三期,安居工程占地面积16.88亩,预计需资金4680万元。南江镇:①敬老院建设,占地面积20余亩,需资金1480万元。②南江大道改造,长3.2公里,宽24米道路改造,需资金1500万元。③污水管网改造,长16公里污水管网改造,需资金2400万元。④弱电地埋,集镇主干道弱电地埋,需资金600万元。伍市镇:①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一期,近期规模为日处理4000吨,需资金2600万元。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需资金1300万元。

(二)小城镇建设任务。对照《湖南省集镇建设标准(试行)》(简称《标准》)要求,瓮江镇:恺然广场,占地面积11800平方米,需投资780万元。上塔市镇:①金星大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1.2公里,需投资2100万元。②集镇中心幼儿园,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需投资600万元。

(三)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铺设主管1公里,收集管网6公里,日处理1000吨,需资金1850万元;梅仙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4500㎡,铺设管网7km。日处理1500吨/d,需资金15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各乡镇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2018年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位,明确实施项目、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进度和时间节点。4月底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县住建局村镇办。

(二)加速实施,明确时限。6月底前所有项目必须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组织验收,考核评价。12月初,各乡镇进行自查自评,报送相关情况。12月底前,县住建局将组织实地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当前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绿色村庄建设、乡镇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速。各乡镇为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推进小组,按照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要求,明确责任人,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二)深入宣传,强化思想保障。深入宣传小城镇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安排、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使小城镇建设家喻户晓。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让群众看到小城镇建设的具体成效,以点带面,激发群众参与小城镇建设的热情。

(三)加大投入,强化物质保障。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小城镇建设中的促进作用,拓宽投资渠道,构建社会多元化参与的筹资融资平台,引导非公经济和民间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使之成为小城镇建设的投资主体。建立项目库,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抓好工作进度,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

(四)加强督查,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严格督查制度。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实行“每月调度、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体系,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