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努力实现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的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平江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函[2015]1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以下简称 “四大三基”)。
一、充分认识“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后作出的重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县安委要求,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他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向好。要结合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线长面广、基础脆弱、隐患排查整治难度大的现状,深入落实“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实现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进一步明确“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建设领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局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工作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在确保全面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到2016年,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努力实现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得到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四大三基”行动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
1.责任主体宣教制度。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行定期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局安委办定期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送全局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2.社会群众宣教制度。局安委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气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台、门户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巡回宣讲,在集市、乡村、社区展示安全生产知识,向城乡居民编送一批书刊、画报、光碟,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在建设行业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的宣传,定期进行巡回宣讲,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警示教育制度。督促企业利用自有广播、网站、墙报等方式,在工地、班组和厂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督促燃气、建筑企业建立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训话制度,建立职工举报奖励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为员工至少讲一堂安全生产课,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
1.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4年,全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参加县安委开办的专题业务培训。
(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全面推广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建立违规扣分、群众举报、核查抽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明确企业自主查隐患、部门抓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隐患排查“部门热、企业冷”的问题。
2.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工作制度。建筑施工、市政、园林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每年至少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协调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常年检查组,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局安委办分行业领域组成常年暗访督查组,每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督查。针对建筑施工、市政、园林等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不定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制定的《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方式、程序、要求和责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全面开展“有计划、严要求、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复查。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五步工作法”,形成隐患排查闭环管理,落实隐患整改,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把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治到位。
(四)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
1.建立和实施包干负责和督导制度。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包干负责和“打非治违”督导制度,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中,每年选择一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企业,采取主要领导包片、分管领导包点的办法,集中精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
2.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4年起,按照上级部署,成立专门班子,定期开展“打非治违”联合行动,着力解决全局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建筑施工、燃气、供水、市政、园林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4.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按照各级安排,有序推进建设领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五)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基本建设
1.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要将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单位预算。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加强建设工程、燃气、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等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装备建设,切实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3.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启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在具备条件的建筑工地建立工地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在线监管和定时抓拍。向社会及时公开各责任主体、项目的安全生产信息。
4.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燃气、供水、市政、园林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实施意见》(常办发〔2013〕7号),建立定期学习、工作分工、年度述职、事故追责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单位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指标在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2.建立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曝光制度,推动企业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燃气、施工企业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达标验收,验收公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4.完善安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到2015年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5.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
(七)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创建
1.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帮扶机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帮扶制度。帮扶期间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帮扶对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工地等创建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工地等创建活动,以点促面,促进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四、严格要求,确保“四大三基”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局安委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安委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工作。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单位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四大三基”工作经费。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局安委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局安委办要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