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旧改发〔2022〕1号
平江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
汉昌街道、天岳街道,县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中心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责任
(一)主体责任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审核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组建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指挥调度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牵头单位责任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协调省、市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申报、资金争取、迎检组织、政策收集传达,并根据计划商县发改部门储备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商县财政部门储备拨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实施省、市下达的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和加装电梯计划任务,负责规划设计、监理招标,按政策规定编制年度一区(片)一策改造实施方案呈报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专家评审组审核,负责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业主单位责任
根据2021年11月4日住房保障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书记专题会议精神:
1.建立县人民政府统筹指挥调度(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牵头部门主责落实年度改造任务(住建局);所属街道社区(汉昌街道)参与改造,水、电、燃气、通信等管线专营企业全力支持配合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责任机制。
2.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湘建城〔2020〕6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9]19号)文件规定,对纳入我县年度计划任务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程序要求明确如下:
(1)由指挥部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的清单要求逐项目进行前期的摸底调查、宣传发动、筹建业委会和相关资料呈报汇总工作。
(2)由指挥部牵头按照摸底调查填报的小区改造申请表和小区现状及调查清单内容,进行任务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详规编制,按规定呈报市老旧小区改造专家评审组进行项目审核,评审通过后的平面规划方案在小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预算、财评及采购召标程序。
(3)改造项目开工前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完善相关前置条件:
①依法拆除改造小区侵占公共空间的违章建筑和构筑物,清理道路和消防通道上的障碍物;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恢复原有绿化功能。
②协调组建改造小区业委会以及业委会负责人和成员名单,明确小区物业管理模式。
③协调业委会开展小区居民积极筹资,主动承担完善类、提升类改造项目的筹资任务。
(4)指导施工企业按照《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不涉及用地审批等)审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湘工改办〔2020〕13号)和《岳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依法接受监管并协调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不涉及用地审批)的报建审批、施工许可办理;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督导建设单位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湘建建〔2019〕134号)申请竣工联合验收。
(5)严格竣工结算程序。竣工验收后汇总验收资料督促施工方做好项目投资结算书,由业主单位送财评中心做好财政结算审核,县旧改指挥部在财政结算审核的基础上抽取部分项目送审计局造价终审作为结算依据。
(6)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
①确保施工安全。监督施工企业要将安全防护工作贯穿于工程全过程,尤其是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保障住户安全。要规范施工管理,保证居民正常的出行安全,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最大限度避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作息,加强巡查力度,避免发生盗窃事件。
③严控施工材料关。由业主单位、建设单位、现场监理人员组成材料质量监管小组,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施工用各种建筑材料进行现场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允许使用。不定期进行复查抽检,保证工程材料质量,同时,要保留材料样品,全程监督材料质量,对使用的材料厂家要有抽检及评审记录。
④严把施工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县质监站、监理公司要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施工企业要听取住户好的意见和建议,业主单位聘请1-3名小区业主志愿者担任质量监督员进行项目改造全程监督。
(四)管线单位责任
1.按规定执行《岳阳市城镇老旧小区通信、电力、自来水、燃气设施改造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坚持“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原则各担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分摊的资金,签定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费用分摊协议并落实到位。
2.由县科工信局牵头负责:1.制定年度旧改项目管线单位任务分解表和按照“四网融合”要求,督导整治老旧小区管线老、旧、乱的问题。2.拟定《关于城镇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工作的专项通知》并下发到各管线单位。
3.业主单位对小区现状及问题清单调查结果出来后,各管线单位按照小区管线现状极时拿出初步改造方案,由县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统筹调度一并进入项目施工图设计。
4.燃气、电力、自来水、各管线单位施工须向县旧改指挥部报备统筹调度后方可施工,避免造成小区施工场地管理混乱,出现人为安全事故。
二、考核要求
(一)任务要求
2022年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43个,其中我县有19个项目和45台电梯加装任务已列入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督查考核项目(湘办发电〔2022〕7号、湘机389号),我县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的督查考核。
(二)结果运用
以上责任主体由指挥部明确考核内容,由目标任务、工作推进、施工管理、效果评价四部分组成。其中,目标任务完成率是考核的基础和关键,占总分值的40%。工作推进情况主要包括加强领导、政策出台、编制规划、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五个方面,占总分值的15%。施工管理主要包括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三个方面,占总分值的25%。效果评价工作包括政策把握、改造方案、施工方案、改造效果、群众满意度五个方面,占总分值20%。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重点核查、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指挥部考核后将考核结果呈报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奖补、奖励政策及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附件1:平江县2022年改造项目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
附件2: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
附件3:岳阳市城镇老旧小区通信、电力、自来水、燃气设施改造指导意见
平江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小区名称 |
项目 业主单位 |
业主单位 责任人 |
县级领导 责任人 |
1 |
公路局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2 |
原稽征所小区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3 |
残联小区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4 |
保养厂小区、邓家山小区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5 |
二轻局、红茶馆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6 |
邮电局、食杂公司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7 |
石化小区、人民银行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8 |
蜂业公司、农商行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9 |
林业公安分局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0 |
金属材料公司、国土局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1 |
临江小区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2 |
西街祥和园(老法院、检察院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3 |
梨头嘴副食药材宿舍、老建行宿舍、劳动大厦、保险公司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4 |
西街老粮食局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5 |
君子巷食杂公司、老财政局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6 |
公路局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7 |
老粮食局宿舍、 建行宿舍、外贸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8 |
医药公司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9 |
优农小区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20 |
移动公司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21 |
连云小区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22 |
农机小区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23 |
城关财政所、纪念馆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序号 |
小区名称 |
项目 业主单位 |
业主单位 责任人 |
县级领导 责任人 |
24 |
多米市场、饮食公司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25 |
金华园8、9号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26 |
城关镇、老计委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27 |
南街城关镇政府 西街三期旧改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28 |
美食楼、龙舟食品厂宿舍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29 |
西街花溪巷B1、B2、B3、B4、B5、B6 居民小区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0 |
车站网格一期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1 |
李家巷46、27号、白玉小区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2 |
秀野服务站73栋、鸳鸯楼宿舍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3 |
中湖塘小区宿舍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4 |
北片52小区宿舍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5 |
鲁家坪宿舍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6 |
曲池小区宿舍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7 |
西街下花溪巷15.16 居民小区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8 |
水利局机关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39 |
阳光花园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40 |
自来水公司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41 |
原启明宾馆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42 |
总工会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43 |
农业局宿舍二期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备注:表中38-43号6个旧改项目按照岳阳市旧改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于2021年11月已提前启动项目开工建设。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前实施项目表
序号 |
小区名称 |
项目 业主单位 |
业主单位 责任人 |
县级领导 责任人 |
1 |
金碧阁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2 |
湘竹大厦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3 |
农平小区 |
汉昌街道 |
张创国 |
夏 海 |
4 |
农发行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5 |
财富花园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6 |
职校教师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7 |
农业银行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8 |
工商银行宿舍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9 |
县委党校小区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10 |
农商银行小区 |
住建局 |
叶和阳 |
夏 海 |
注:以上项目按照岳阳市旧改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选定,经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提前实施要求,不纳入2022年度省、市目标任务考核内容,纳入2023年度申报计划。
附件2:
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备注 |
基础类改造内容 |
1. 违章建筑 |
依法妥善处理老旧小区内侵占公共空间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设施 |
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 |
2. 房屋公共部分修缮(涉及安全和基本功能) |
对房屋公共部分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基本功能的进行修缮;楼顶屋面维修和防水 |
||
3. 供排水设施 |
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管线,实施“一户一表”,优先加装智能水表;维护改造不符合相关技术、卫生以及安全防范标准的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实施小区雨污分流,设置单独污水立管,卫生间、厨房、阳台等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道集中收集;推进小区室外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雨污混、错接改造;疏浚、改造排水管网、检查井及化粪池,更换破损 窨 井盖;对处于低洼地带或配有地下车库的老旧小区增设排水防涝设施,提升小区防涝水平 |
||
4. 供电设施及管线设施 |
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电管线,实施“一户一表”;整理归并小区内弱电线缆,拆除无用缆线,具备条件的下地铺设 |
||
5. 通信设施 |
对新增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光纤线路实行统一设计、统一走管,集中设置室外、楼道内光纤分配箱 |
||
6. 道路设施 |
整治翻修小区破损道路;清除各类占道物品,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保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通行功能,标识标线清晰 |
||
7. 供气设施 |
具备条件的接入管道天然气,改造和置换老旧的管道、阀门和调压箱柜等燃气设施,有条件的用户改造安装远传智能气表。 |
||
8. 环卫设施 |
改造原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房和转运站等设施,合理设置密封式垃圾桶(箱)或垃圾分类厢房,明确大件垃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逐步取缔垃圾道、垃圾池,按标准配建垃圾收集点;改造提升小区原有老旧公共厕所 |
||
9. 照明设施 |
合理布置路灯管线,改造和增设公共照明设施,满足小区夜间照明和安全用电标准 |
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 |
|
10. 围墙大门 |
修缮存在安全隐患或老化的围墙、大门。鼓励采取“围墙腾退”或“拆除围墙”的方式释放内部公共空间,或打通道路微循环系统 |
||
11. 消防设施 |
清除消防通道上的障碍物,确保救护和消防通道畅通。清理楼栋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完善消防配套设施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2. 电梯和适老、无障碍设施 |
加大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扶持力度,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楼房加装电梯,并按照《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 号)实施;完善无障碍和适老设施;建设无障碍通道 |
||
13. 与 小 区 直接 相 关 的 城市、 县城( 城关镇) 基础设施 |
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县城(城关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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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类改造内容 |
1. 房屋公共部分修缮(不涉及安全和基本功能) |
对房屋公共部分进行排查,对确需修缮但不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影响基本功能的进行修缮 |
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 |
2. 道路和停车设施 |
对具备条件的路面公共停车位、休闲广场、人行道等进行海绵化改造;利用空坪隙地规划增设停车位,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推广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配置充电桩,规范充电设施 |
||
3. 安防和便民设施 |
完善小区安防监控设施,在小区出入口及重要区域配置安防监控设备,并建立小区监控室等;修缮、配建邮政、快递设施和公告宣传栏;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完善适老设施,配建养老、托幼等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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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景观整 治 |
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楼道各类小广告;整治餐饮油烟等环境污染问题。整修、打通小区内部道路,疏通步行网络,连接城市慢行系统。按照节约型园林绿化要求实施园林绿化提质工程,建设小区游园、林荫路等可进入林荫空间,对小区绿地实施海绵化改造。 |
||
5. 建筑节能改造 |
对有条件的,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
提升类改造内容 |
1. 立面整治 |
规范整治老旧小区立面、窗户和阳台防盗网、外墙外挂空调等。 |
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 |
2. 服务设施 |
增设小区党建活动室、读书阅览室、便民服务站等,提标改造城市农贸市场,配套便民市场、助餐、家政、健身、便利店、医疗等配套服务设施 |
||
3. 智慧管理 |
推进移动通信 5G 网络的深度覆盖,建立小区管理和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增设小区可视化大门、智能门禁系统及道闸,安装楼道智能门禁系统。推广应用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小区智慧灯杆。 |
||
4. 特色风貌 |
挖掘小区历史文化内涵和特色风貌,打造特色景观、雕塑等,制作文化长廊、社区历史、文化展示墙等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