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6]14号
关于平江县三和盛世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三和盛世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158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3145.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6395.89平方米,由一栋31层的商住楼和一栋3层的综合楼及物业用房组成,地下车库面积为6749.55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500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完善功能配套设施。
2、合理组织交通,以符合场地交通组织和消防疏散要求。
3、做好绿化专项设计,增加绿化率,达到与项目同步实施的要求。
4、优化建筑节能设计,选好节能材料和措施。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