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质安监[2017]3号
关于做好配合“实现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县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湘建办函【2017】7号文件要求,省厅将对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和企业库进行完善,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系统管理,为不影响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的录入(影响结果详参湘建建〔2016〕44号),请各企业重视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企业名称。1、认真核对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是否一致,确保信息完整正确(施工企业名称不规范名单详见附件1)。2、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已设置企业名称自动校核功能,新录入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企业库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平台将不能保存项目信息。
二、做好项目清理。因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的升级需对已竣工验收、完工或中止停工的项目,分情况录入“项目终止”、“终止施工”或“中止施工”信息,否则在超过时限后(含施工合同段信息录入9个月后仍无考评信息)平台将自动生成项目季度考评不合格。请各企业认真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上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清理:
1、已完成施工合同内容但未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1)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备案,我站方可录入“项目终止”;2)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请各企业在2017年3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质安站,对符合条件的我站将对应录入“终止施工”信息。
2、停止施工项目。项目停工施工企业应向我站申报,由我站人员根据条件录入“中止施工”信息(停工3个月为中止施工),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对项目进行考评;项目恢复施工应由施工企业向我站申报复工并通过平台录入“恢复施工”信息。
3、中止施工、恢复施工、终止施工项目当季不进行考评。
现阶段我站已开展2017年一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已陆续录入,3月22日我站将结束一季度考评结果网上录入工作,请各施工监理企业于2017年3月20日之前认真落实以上内容,确保录入信息正确完善。
平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