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字[2016]39号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站办股室:
现将《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5日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确保我县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平发[2016]4号)、《关于印发〈平江县2016年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平办[2016]52号)、《关于印发〈平江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总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域化战略为路径,品质化发展为保证,智慧化服务为手段,惠民强县为根本,通过5年努力,把平江打造为中部一流的优秀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1、支持修编《平江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旅游规划。
责任单位:规划办;
责任领导:胡珍平;
责任人:李三平。
2、景区内所有建设必须按规划审批实施。
责任单位:规划办;
责任领导:胡珍平;
责任人:李三平。
3、将旅游部门纳入规委会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规划办;
责任领导:胡珍平;
责任人:李三平。
4、负责景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安全办、质安站;
责任领导:陈兴平;
责任人:李大庆。
5、负责景区集约开发。
责任单位:风景名胜办;
责任领导:江轲平;
责任人:余湘群。
6、负责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建设等工作。
责任单位:村镇办;
责任领导:胡云峰;
责任人:方龙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落实县委、县政府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效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局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江轲平同志任副组长,陈兴平、胡云峰、胡珍平、李三平、喻旭光、李大庆、方龙兴、余湘群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旅游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推动和考核奖惩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切实保证旅游发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要对旅游发展工作全程跟进,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三)严格督查检查。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对组织领导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给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没有按进度完成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