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字[2016]45号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关于全域环境整治“禁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站办、股室: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全域环境整治“禁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14日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全域环境整治“禁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县5月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现场讲评会议精神,以全域环境整治助推全域旅游发展,确保县委、县政府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大美平江对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域环境整治的通知》(平政办函[2016]87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禁”,配合好国土资源局做好“禁建”工作,结合我局部门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饮用水源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除修建必须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开展其他任何建设行为。中心城区、乡镇集镇、国省干道、旅游景区等区域未编制规划,未经县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严禁私房建设。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车、固定宣传栏、电视飞字、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宣传力度。制作大型固定宣传栏4块,每周出动宣传车10车次以上,县城规划严控区域每村张贴标语10条以上,宣传资料入户。同时每季会同城关、三阳等乡镇举办1次以上的大型宣传活动,增加宣传投入,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宣传效果,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态势。
(二)加强日常巡查。划区分片,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常态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建立队员日巡查、情况日报告、问题日处理巡查机制,实现巡查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
(三)加力禁建拆违。规划监察大队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履行规划行政执法职能,负责违法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等。同时认真执行平政告[201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批后管理的通告》,对违法建设一律拆除,一律不发证照。加大禁违拆违力度,每季度会同城关镇、三阳乡、有关单位等开展1次以上大型集中拆违行动,全力支持配合各乡镇开展集中拆违,做到随叫随到、有求必应。确保违法建设不反弹,确保完成“两个100%,一个20%”的目标任务。
(四)规范村民建房。村民建房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先批后建、按图建房、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由乡镇规范村民建房审批窗口受理,按照“两鼓励两禁止”、“五有三到场”“五统一”的要求,统一联审,做到一户不漏。加大资金整合与投入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兑现奖补办法。力争今年全县农村村民建房“两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发证率达到80%以上,按图建房率达80%以上。
(五)严格考核考评。制订《规划监察队员工作考核方案》,对监察队员的出勤、巡查、控建等方面建立台账、量化计分、站位排名。考核工作做到周小结、月通报、季讲评,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奖优罚劣。同时将乡镇禁建拆违工作纳入《平江县乡镇集镇开发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平江县乡镇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考核内容,计分20分,对人员机构、新增违建拆除、存量违建拆除三项指标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补办法。
三、工作要求及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全域环境整治“禁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吴向前同志任组长,胡云峰、胡珍平同志任副组长,李三平、方龙兴、胡高、陈梁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规划办,陈梁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个“禁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推动和考核奖惩工作。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责任单位要配合好国土资源局、城管局等部门工作,做到积极主动、敢于担当、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动禁建工作合力,切实保证全域环境整治“禁建”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问责。局全域环境整治“禁建”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对组织领导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给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没有按进度完成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