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6]10号
关于平江县易地扶贫搬迁洪家塅集中安置区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易地扶贫搬迁洪家塅集中安置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用地面积为457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7305.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7631.23平方米,由1栋邻里中心、1栋幼儿园和9栋18层高层住宅楼组成,地下建筑面积为29674.15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7460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完善功能配套设施的布置,如垃圾收集站的位置及邻里中心和幼儿园停车位的设置等。
2、根据地形特点和道路标高控制场地标高,考虑好项目与周边市政道路的衔接,完善竖向设计。
3、考虑好地下室临甲山河的防渗抗浮设计。
4、邻里中心应合理分配使用楼层,以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5、做好防洪排涝和雨污分流设计,考虑好排水、消防等综合管线布置与周边市政的统筹协调。
6、做好园林景观专项设计,同时结合做好夜景景观设计,建议增加大乔木树种,在结构设计中考虑好地下室顶板上部绿化种植的荷载要求,并做好绿化防水措施和排水组织设计。
7、按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要求,优化建筑节能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