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为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经研究,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未提交春节后复工申请表及春节后复工报告或已提交复工申请但检查不合格,未整改完毕前擅自开工的的项目;
(二)全县所有在建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安拆单位资质、专项方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情况(各施工企业需将企业名下各在建项目使用的起重机械类型、备案日期、备案号、检测情况、使用登记号等);
(三)全县所有在建建设工程脚手架、支模架钢管、扣件、安全网质量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搭设方案、技术交底、联合验收记录情况(各施工企业需将企业名下各在建项目使用的钢管脚手架、支模架钢管、扣件的壁厚、重量及租赁公司如实上报质安站);
(四)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六)是否存在在建建筑住人情况;
(七)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八)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十)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及消防制度建设情况(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要求执行)。
(十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必须按重大危险源名录逐条核对检查)。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即日开始,到五月中旬结束。检查采用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施工、监理单位从4月20日开始至4月23日必须对所有项目全数检查;我站将从4月27日开始对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施工、监理单位组织自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及时把本次检查的各项要求传达到每家施工、监理企业和每个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部。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领导带班制度的要求,由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和落实整改,确保本次检查取得实效。
(二)施工、监理企业要求按照该文件要求,全面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应当落实专人立即进行整改,如一时难以整改的,应暂停施工,并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在4月24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向我站报告(报告应包含本次检查的所有内容,部分内容应附影像资料和相应的表格),联系人:李博升,联系电话:15274016599。
(三)各监督组要做好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自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在监督抽查中凡是发现企业未对项目进行全数检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重点监管。发现企业自查自纠不认真,现场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一律下发停工通知单同时依法从重处罚并记录上报不良行为。
附件:1在建项目钢管扣件自查记录表
2在建项目起重机械自查记录表
3“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检查表
平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
在建项目钢管扣件自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租赁公司名称 |
抽检钢管数量(根) |
壁厚不足2.75mm数量(根) |
壁厚在2.75—3.00mm数量(根) |
壁厚大于3.00mm数量(根) |
抽检扣件数量(只) |
扣件重量不足0.75kg的数量(只) |
扣件重量在0.75—0.85kg的数量(只) |
扣件重量大于0.85kg的数量(只)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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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个项目钢管抽检数不得少于10根,扣件抽检数不得少于10只;如钢管扣件为施工单位自带,租赁公司名称可不填。
附件2
在建项目起重机械自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
所在项目名称 |
设备 类别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安拆单位 |
租赁(产权) 单位 |
产权备案情况(备案号) |
备案期限 |
检验检测 情 况 |
使用登记情况 (登记号) |
使用登记期限 |
设备运 行状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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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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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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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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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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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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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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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和要求 |
检查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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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宝””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材质合符要求,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登高(2m)以上应系安全带,正确系戴,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在建工程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采购的安全网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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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口”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
洞口、电梯口、井口是否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有一道铺设平稳绑牢或钉牢的水平防护。“四口”边是否大于⒈2m的防护栏杆。要求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 但大于2.5CM 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应用木板盖住;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铺设安全平网,还应明显标志。“四口”应按施工方案和上述规定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严禁在采光井处的防护棚上堆放材料和吊装作业,通道口是否搭设双层防护棚,棚宽大于通道口,并设置安全通道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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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临边” 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楼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 |
基坑周边和未安装栏杆的阳台、楼梯、进料台的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屋面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与地面的高度应在1.0~1.2M,下杆离地面的高度应在0.2~0.4M,必须同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横杆的长度大于2M时应加设立柱,并设置不低于40MM的挡脚笆。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有外脚手架楼层,首层硬防护,每三层(不大于10)满铺,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五临边” 应按施工方案和上述规定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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