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4〕240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号)、《关于委托下放建筑业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25号)要求,对全县第2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报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2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有关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工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平江县开发区天岳大道北739号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邮政编码: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87045
附件:平江县2016年第2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意见汇总表(公示)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