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16]6号
关于湖南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湖南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湖南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用地面积为369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9711.9平方米,由一栋9层综合楼、三栋2层厂房、一栋1层仓库、一栋1层配电房、一栋1层修理间和一栋1层门卫室等组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000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完善功能配套设施。
2、场地回填块石深度达4.7米多,厂房地面应考虑填土沉降,加强地基处理; 做好综合楼与生活楼之间基础的连接处理。
3、应考虑好综合管线的预埋布置,消防、环卫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布置应与周边市政统筹协调;应做好厂区内的道路路面设计。
4、要求做好园林绿化专项设计,以满足园林绿化城市的创建要求。
5、按照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做好建筑节能设计,选好节能材料和措施,以满足经济、合理要求。建议选用本地业已成熟并经推广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