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熙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金蓝湾二、三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二期总用地面积为783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956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647.3平方米,由2栋31层的商住楼组成,地下建筑面积为4921.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055.82万元。
三期总用地面积为65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732.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861.55平方米,由1栋30层的住宅楼和1栋3层的商业楼组成,地下建筑面积为3870.77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851.14万元。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三期工程的正负零标高与周围场地标高高于1.2米,建议降低正负零标高,以规避指标计算问题;完善功能配套设施,如:物管用房、垃圾站、消防控制室的配备应符合要求。
2、加强二期工程的消防和交通组织设计,以满足规范要求。
3、二期工程的设计应考虑曲池河的走向及影响,应加强地下室的底板抗浮抗渗设计;三期工程的南向地下室应满足退界要求。
4、完善项目景观绿化专项设计,大西门广场与规划道路应进行好配套,绿化、活动休闲空间太小,应适当增加中型乔木和苗木品种。
5、严格按照现行标准做好建筑节能设计,选好节能材料和措施,以满足经济、合理要求。如架空层及屋面采用的节能材料应满足防火等级要求;项目实施要使用业已成熟并经推广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