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晏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抽检不合格核 查处置阶段性公示
2016年5月17日,湖南省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湖南省晏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臭干子(湘式挤压糕点)进行抽样送检,2016年5月19日,经湖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编号430316052876-s的《检验报告》一份。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43/002-2012《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湘式挤压糕点》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6年7月28日我局依法对湖南省晏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2016年5月共生产2件“臭干子”(湘式挤压糕点)全部销售给长沙市省代理。当事人接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立即向销售商发出《不合格产品召回通知书》,因产品现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同时,我局指导当事人进行不合格产品原因分析,经排查,发现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过程中未按要求佩戴手套,导致上述事件的发生。当事人立即进行停产整顿,严格要求员工戴手套上岗。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我局对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平市场监督案处字[2016]151号),决定对其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两项合计30010元,上缴国库。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