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新和食品厂食品抽检不合格
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
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平江县新和食品厂于2016年5月12日生产的食品“弯弯干脆面”: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符合《DBS43/002-2012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湘式挤压糕点》标准要求,“三角披萨”菌落总数不符合《DBS43/002-2012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湘式挤压糕点》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我局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派出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O:SCBG166201003824、NO:SCBG166201003825)送达平江县新和食品厂,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平江县新和食品厂在2016年5月12日生产食品“弯弯干脆面”2件(每件420包)、“三角披萨”1件(每件500包),然后于2016年5月16日全部销售给甘肃兰州一位经销商。该厂接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立即向销售商发出《不合格产品召回通知书》,但由于产品已全部销出,无法召回。同时,我局指导当事人进行不合格产品原因分析,经排查,发现是由于该厂未注意生产环境卫生所致。当事人对生产场地进行了重新装修整改。根据该厂的违法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我局对当事人平江县新和食品厂下达处罚决定书(平市场监督案处字[2016]136号),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0元,并对其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