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2017-77136
  • 发布机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2017-05-24 11:26:47.0
  • 公开日期:2017-05-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刘想珍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

来源: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05-2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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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想珍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
     2016年6月22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平江县永通食品厂生产的李碧波香飘飘(湘式挤压糕点)进行抽样送检,经岳阳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出具编号NO:SC16-0565的《检验报告》一份。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DBS43/002-2012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6年7月26日,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食品转批通知单(编号2016-058)要求我局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2016年8月1日,经报请局领导批准同意,依法对刘想珍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刘想珍于2016年6月22日生产的李碧波香飘飘(湘式挤压糕点)共计40全部销往长沙市高桥大市场。当事人接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立即电话方式联系经销商召回不合格食品,现已经全部召回40件。同时,我局指导当事人进行不合格产品原因分析,经排查,发现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过程中员工离岗返回后未进行消毒处理,导致上述事件的发生。当事人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意识培训,完善洗手消毒设备,加大内部检验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平市场监督案处字【2016120号),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60元,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