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的消毒不合格餐饮具2批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店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示生产/经营企业名称 |
生产日期/购进日期 |
规格型号 |
抽样/报告编号 |
不合格项目 |
处置结果 |
1 |
勺子 |
平江县寒野柴火鸡餐饮店 |
2023-10-27 |
餐饮具 |
№: 2023SPJJ1902 |
大肠菌群 |
责令改正、罚款 |
2 |
饭碗 |
平江县寒野柴火鸡餐饮店 |
2023-10-27 |
餐饮具 |
№: 2023SPJJ1904 |
大肠菌群 |
责令改正、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