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质监局2015年财务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5年总收入为105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为811.37万元,其他专项收入为242.29万元,利息收入为0.66万元。
(二)支出情况:
事业支出全年共支出124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计363.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33元),项目支出全年共计878.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2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5.11)。
(三)关于支出超预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22.84万元,实际支出:363.7万元,说明:由于工资标准调整,补16个月工资差,致使基本支出超预算。
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5.48万元,实际支出:878.38万元,说明:由于新办公大楼基建完工,全年结付工程尾款共计:548.58万元,又新添置化验、检验专用设备128.97万元,致使项目支出超预算。
3、去年省局欠拨设备添置款22540元,省局要求此款应做入年初结转,所以将此调整为年初数。
相关附件:
附件2:收入决算总表-财决03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