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法依权限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行政审批并监督实施关依法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产销、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全县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消费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和稽查;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的准入、退出行为;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指导协会、学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团体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设1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财股、政策法规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商标广告监管股、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管股、市场规范监管股、产品质量监管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股、计量和标准质量股;设其他机构6个,分别为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平江县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办公室、平江县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心、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申投诉举报中心、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中心;设派出机构13个,分别为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城关所、天岳所、安定所、加义所、长寿所、龙门所、虹桥所、南江所、梅仙所、童市所、余坪所、瓮江所、伍市所;社团组织2个,分别为平江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平江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收入2265.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5.6万元,全年财政拨款等收入2099.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79.73万元(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决算数)多1885.4万元,增加83%。主要是原工商局于2016年4月与原食药监、质监三局合并为一局,原工商与原质监原为省管单位,其数据未纳入其中。
二、关于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68.6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2万元,占决算收入的0.12%;其他收入30.9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3%。
三、关于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1877.97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万元;3、其他支出23.02万元。
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86.742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40.94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212万元。4、基本建设支出157万元;7、其他资本性支出4.4476万元。
四、关于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支出2234.02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377.28万元(原食药监督局2015年决算数)多1856.74万元,增加83%。主要是原工商局于2016年4月与原食药监、质监三局合并为一局,原工商与原质监原为省管单位,其数据未纳入其中。
五、关于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全年财政拨款共支出2234.02万元。与上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28万元比较,增加83%。原因是三局合一,原省直管单位数据未纳入其中。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2234.02万元,占总决算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2234.02万元与年初预算总财政拨款支出2197.07万元(原工商和原食药局2016年年初预算数合计)比较,增加1.65%。原因三局合并,原质监局人员机构单独成立为县检验检测中心,其数据未纳入其中。
六、关于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5%。
七、关于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总额63.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1.9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64万元比较,减少0.66%。因为我局厉行节约,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开支。
与上年决算数18.61万元(原食药监2015年决算数)比较增加70.73%。原因同上因三局合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支出31.96万元,接待批次308次,招待人数4988人。
八、关于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全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2.8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34万元,比2015 年74.31万元(原食药监决算数)增加65%。主要原因同上三局合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 辆,无大型通用机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