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平江县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平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班子成员9人,在职干部职工241人,下设14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
一、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关所
二、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岳所
三、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定所
四、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义所
五、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长寿所
六、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龙门所
七、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虹桥所
八、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南江所
九、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梅仙所
十、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童市所
十一、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余坪所
十二、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瓮江所
十三、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伍市所
十四、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市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十七)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八)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九)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
(二十一)按规定要求,承担所属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