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7平江县石牛寨至长庆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S317平江县石牛寨至长庆公路改建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S317平江县石牛寨至长庆公路改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平江县境内,起点位于平江县黄洞村,起点与 S317 龙石公路终点 K9+511.85 处(X=3201638.875,Y=545322.49;H=177.029)相接相接,经黄洞村、桂林村、大坪镇、庄楼村、九曲公墓、横新蜗、水洞湾、付家山、虹桥镇、陡岭村、被单坵、张家塝到达终点虹桥镇长庆与 S317(长庆至童市)段相接。采用二级路建设标准,全线设计速度60km/h(局部40km/h),路基宽12米,沥青砼路面。本项目全程 16.326 公里,项目总金额为25685.488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平江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云 联系电话:15111168809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监测楼四楼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17773154295
Email:690631963@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以及就其感兴趣的个别问题发表看法等。
(2)公示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在项目沿线居民点等进行现场公开张贴、网上公示的方式。后续还将进行关于该项目的问卷调查、第二次网上公示和媒体宣传等。
七、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平江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