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2025-2328173
  •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2025-11-11 11:33:12.0
  • 公开日期:2025-11-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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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七大攻坚”总体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实施“七大攻坚”总体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县2025年度省重点民生实事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农村交通基础,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确保2025年度我县交通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如质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中心,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 务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品质,提高通行能力,强化公路安保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水平。扎实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旅游资源产业路、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2025年计划内项目及续建项目建设,完成备案库内四、五类危桥改造,确保100%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完成农村“三路”建设75.749公里,包括2025年计划和往年续建项目收尾工程;完成危桥改造120座,包括2025年计划和往年续建危桥项目;完成渡改桥1座。

  三、相关职责

  各项目所属建设单位为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建设、项目管理、配套资金筹措等;局规划统计股负责将省级明确的计划下达、计划审核、固定资产系统报送工作;局农村公路管理股负责项目前期审批工作(设计评审及批复),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及建养系统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局基本建设股负责受理项目施工许可资料前置审查、项目建设管理及(交)竣工验收工作;县交通建设质量和造价服务站负责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向上申请国、省奖补资金的清算工作(以奖代补申报)。

  四、实施步骤

  (一)计划下达。3月底前将今年计划项目下达至各项目所属建设单位(已完成)。

  (二)前期工作。5月底前完成新(改)建项目前期设计工作;6月中旬前完成设计批复。

  (三)开工审批。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所有新(改)建项目的报建报监手续并启动建设;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内新发现的四类以上危桥,按省市相关备案制度办理。

  (四)完工验收。所有项目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分批次组织验收,对符合行业验收的项目原则每季度组织一次验收,最迟于12月20日前完成。如个别已开工未完工的项目顺延至次年第一季度再验收,但如今年未开工或没有实体工程量的项目,其计划不再顺延至“十五五”(2026年-2030年),行业验收结果是国、省奖补资金结算的主要依据。

  (五)资金拨付。原则根据验收结果每季度向县财政进行一次资金申请,分批次拨付项目国、省奖补资金,按照“建快建好即快拨多拨(比例)”的原则进行编制资金拨付预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五、推进措施

  (一)组织领导。按照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成立县2025年交通运输农村公路建设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淼涛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沅江,总工程师张奕奕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农村公路管理股、局规划统计股、局基本建设股、局财务会计股、县交通建设和造价服务站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局农村公路管理股,余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实施措施。专班办公室应加大调度力度,适时对项目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专项研究;局农村公路管理股适时做好进度完成情况上报工作;局规划统计股做好固定资产完成上报工作;县交通建设和造价服务站要督促业主完成检测等工作;局基本建设股对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完工一批验收一批。

  (三)资金保障。局财务会计股及时对接县财政,确保省级下达的奖补资金顺利到位并及时拨付;局规划统计股结合项目验收结果编制好国省奖补资金兑现预方案,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为确保国、省奖补资金及时兑现,对已通过验收的项目原则每季度拨付一批资金,根据目前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情况,拟在今年9月、12月分批次兑现项目国、省奖补资金。

  (四)宣传报道。专班办公室即时掌握各项目进度,对建设进度快、组织措施强、项目管理好、建设质量好的项目单位要及时做好宣传;对实施进度缓慢、未按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完成的项目,专班办公室每季度应进行通报。

  (五)督促督导。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进度督导工作,局农村公路管理股在前期工作阶段要督促乡镇(街道)完成项目设计并及时批复;局基本建设股在项目建设阶段要适时督促建设进度;县交通建设质量和造价服务站在建设过程要做好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并在项目完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完成完工检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