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信访室”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督办、应急管理、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负责机关小车管理和处理机关行政事务。
(二)政工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选拔、考核、培训、任免、奖惩、调配等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定、技工职业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
(三)财务会计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系统交通运输各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监督;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审查、报批;指导交通行业的贷款,税收与利用外资方面的财务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会计核算稽查股(加挂“审计股”牌子)
负责交通系统内审工作,检查本系统有关财经纪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二级机构经济效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计划统计股(加挂“交通科技信息中心”牌子)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道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综合运输、交通科技发展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监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负责项目技术改造、交通科技、交通运输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六)基本建设股(加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建设管理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施。
(七)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许可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地方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并对局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负责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负责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队伍建设;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负责全县道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负责行业普法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等法律事务。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系统所有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八)运输综合股(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管理;负责制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拟订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制度及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春运、军运、防汛、抢险救灾及突发应急运输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
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工作规定;负责对交通基础建设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负责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全县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管理全县国防交通工程;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