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0/2023-2126914
  • 发布机构:县科技和工信局
  • 生成日期:2023-10-26 09:34:28.0
  • 公开日期:2023-10-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湖南省电力行政处罚案件决定书

来源:县科技工信局 2023-10-2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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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平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 平江县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