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109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8-0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8-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15年上半年平江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时监测进程分析

来源:统计局 2015-08-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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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小康办的悉心指导下,平江县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围绕既定的发展思路,坚持一张好的蓝图干到底,加快推进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初步测算,2015年上半年平江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实现程度83%,比上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但离市85.5%的指导目标相差2.5个百分点。其中五大类实现程度分别为经济发展类70.3%;人民生活类83.7%;社会发展类97.2%;民主法治类100%;生态文明类98.6%。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成效

  1. 经济发展提速增效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上半年完成地方生产总值93.85亿元,同比增长7.2%,完成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558元,据此推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0112元,同比增长8.2%。实现财政总收入5.96亿元,同比增长7.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0.5%,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4.8%;园区工业稳步发展,完成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15.7亿元,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8.3%,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6.5%;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61.17亿元,与农业产值比达202.5%,已提前实现小康目标。新型城镇化有力推动,城镇化率达到39.4%,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87.6%。

2、民生显著改善

城乡收入较快增长,上半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96元、4623元,分别增长11.03%、6.99%,推算全年实现程度分别为66.1%、82.2%;住房保障更加得力,全县人均住房面积为39.2平方米/人,提前达到小康水平;人民生活质量有效提高,居民文教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达到11.2%;共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人数达96.6万人,安全饮水比率达96.8%,预计今年年底能达到小康水平;居民出行更加便捷,目前我县773个行政村中已有704个在客运班线通达范围,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达到了91.1%。

3、社会事业发展有序推进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分别达98.3%、65%,均提前实现小康目标值;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了79%,实现程度为98.8%;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1年,实现程度为91.4%;全县医疗机构拥有卫生床位数3468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6张,实现程度为88.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3‰,严格控制在小康目标值以下;全县共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22.41万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面积121.78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1.5平方米/人,提前达到小康水平。

4、民主法治建设成效卓著

城镇居委会、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分别达到了95.3%、93.5%,均提前实现小康水平;社会安全严抓管控,上半年刑事犯罪人数338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人,火灾事故死亡2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人,无一起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社会安全指数在可控范围内运行,实现程度达100%。

5、生态文明建设更加优越

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单位GDP能耗0.56吨标准煤/万元,低于小康目标值0.06吨标煤/万元;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量519.6万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6.2%;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村数有559个,农村垃圾处理率达72.3%;生态绿化更加优美,活立木总蓄积量562万立方米,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达3.87%;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5%,两项指标均提前达到小康水平。

二、全面小康进程中的短板及问题

(一)、经济下行压力依然严峻

上半年我县完成地方生产总值93.85亿元,同比增长7.2%,增幅六县市排位第六,增速比上年同期下滑了1.3个百分点。一是受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以及我县一系列深层次结构矛盾影响,导致我县经济增长进一步下行;二是第二产业拉力减弱,上半年第二产业占主的规模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同比下滑4个百分点,对GDP增长拉力同比减少2个百分点。三是主要税种对经济指标运行支撑乏力,上半年全县建安营业税完成4281万元,同比下降1%;房地产营业税完成1659万元,同比下降10.9%;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完成705万元,同比下降11%;工业税金共计1.12亿元,同比增长2.8%,比全市水平低6.7个百分点。

(二)、财政收入总量、均量偏低,收入质量有待提高

上半年完成财政总收入5.96亿元,人均财政总收入612元,推算全年人均财政总收入为1225元,离目标值相差1275元,实现程度仅为49%。上半年入库税收3.98亿元,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66.9%,比上年同期下滑2个百分点,地方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51.9%,比上年同期下滑2.1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整体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下滑、收入来源减少等因素,收入中低速增长步入常态化。

(三)金融指标运行乏力

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1.26亿元,比年初增长10.48%,比2012年(基期)增加9.25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为17.8%,离目标值相差82.2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仅为17.8%;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4.84亿元,比年初增长7.45%,其中居民储蓄存款总量130.18亿元,比年初增长13.54%,人均储蓄存款13371元,离目标值相差10629元,实现程度仅为55.7%。金融本外币存贷比仅为37.2%,为全市最低水平。

(四)、扶贫工作压力巨大

由于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大和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上半年仅解决贫困人口2200人,还有贫困人口14.55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4.6%,实现程度仅为27.4%。如果按照省下达计划全年脱贫2.4万人计算,预测全年贫困发生率12.39%,同比下降2.41个百分点,全年实现程度为32.3%,按照全市2017年同步小康,还需脱贫约10.58万人,给后阶段扶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五)、城乡居民收入偏低、增速放缓

上半年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96元,比全市平均水平(12024元)低342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23元,比全市平均水平(6255元)低1632元,同比增长7%,增速在六县市及周边县市为最低水平,比全市平均水平(10.4%)低3.4个百分点。测算全年城、乡居民两项收入将达到18500元和7400元,小康实现程度仅为66.1%和82.2%,离目标值分别相差9500元、1600元。

(六)、部门基础工作薄弱

从半年各部门对考评指标报送情况来看,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一是小部分单位对自己负责的考评指标不够重视,甚至还存在推诿现象,不能及时掌握和上报相关指标完成进度;二是有的部门随意报送相关指标,未上报指标的具体明细,缺乏数据原始依据;三是还有9个部门未做好与上级对接工作,导致我县上报数据与市直对口部门认定数据不一致;四是某些单位对小康监测工作应付了事,未按照文件要求明确相关职责和具体小康监测联络员。

在后阶段全面小康推进工作中,我县将着力针对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进一步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民生活提质和群众认可为重点,巩固完善已实现的指标,逐步提高接近完成的指标,攻坚克难差距大的指标。为全市同步小康努力推进。

 

三、建议

(一)、切实加快发展步伐,大力提升经济实力

1、狠抓项目建设,稳定投资增长。把项目建设作为扩投资、稳增长、强后劲的关键抓手。积极争取一批项目。兑现争项争资奖励办法,完善和开发利用好项目库,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两房两棚”、“两供两治”、农田水利、生态环保、民生实事等项目实现新突破,争取各类项目资金8亿元以上。争取华电平江电厂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争取国网新源公司成立福寿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筹建处,并获得项目核准;争取平益高速提前开工建设,东部引水枢纽工程、汨罗江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乡镇污水处理、园区标准厂房等项目进入省计划笼子。加快建设一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方面,争取岳吉铁路平江段全线开工,完成安定-浏阳界、伍市-汨罗界、龙门-石牛寨、长寿-黄金洞、S306板江-龙门等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启动两条干线公路建设。重大产业项目方面,启动飞天鹰和元创时代电子产业园、食品产业园、生态建材产业园建设。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方面,县一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成投用,县二人民医院启动整体搬迁,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民政“三院合一”一期、公安“三所合一”完成主体工程,卫监所、疾控中心、第三消防站完成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调度、督查和考核管理。进一步优化项目服务,畅通“绿色通道”。

2、主攻“一园两区”,率先发展工业。加快天岳新区建设。坚持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严格执行天岳新区规划。升级伍市工业区。推进伍市工业区产品升级、环保升级、交通升级、管理升级,完成军民结合产业园控详规划编制。支持乡镇工业小区发展。落实工业布局规划,引导乡镇工业向园区集中,限制发展园外工业。支持安定、三市、长寿、南江等乡镇加快建设特色工业集中区,形成多点支撑的工业发展格局。加快优势传统产业提质。重点培育机电轻工、食品医药、矿产新材等主导产业。以长株潭产业配套为重点,做强机电产业;以休闲食品升级为重点,做强绿色食品医药产业;以云母绝缘材料升级为重点,做强新材料产业;以矿产业集约生产和深加工为重点,严控矿业开采规模,提升矿业开发效益。

3、围绕“串珠成链”,开发旅游产业加快串联旅游景点。完善各景区微循环交通网络,提升景区通达水平,打造县内“一小时旅游圈”,融入长沙、武汉、南昌三大省会城市“两小时旅游圈”。对接“神韵湘东”平汝旅游长廊,加快打造长沙“后花园”。重点做实融资平台。创新旅游投融资方式,整合优势资源,推动资源、资本有效对接和转化。着力提升旅游品位。探索景区建设新模式,做活“世界文化名江”(汨罗江)和“三山一寨”(幕阜山、福寿山、连云山、石牛寨)文章,开辟精品旅游线路。加大旅游营销市场运作力度,展示“激情山水”,唱响“自在平江”,打造“国际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中国旅游强县”。

4、推动“接二连三”,发展现代农业。激活经营主体,推动组织多样化、基地规模化。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涉农网商、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职业农民,引导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集中,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投向粮食、油茶、茶叶、蔬菜等标准化农业生产基地。立足加工转化,推动企业龙头化、产品品牌化。以工业化的理念发展农业,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粮食、畜禽、茶叶、茶油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发展休闲农业,推动农业生态化、基地景区化。支持发展一批以休闲观赏、自由采摘、劳动体验为特色的农家乐、民俗村、休闲农庄。

5、促进服务升级,扩大消费需求加强金融服务。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稳健发展房地产业。推进土地招商,建设一批精品楼盘。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使用率,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促进新兴业态发展。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用现代营销方式改造传统商业。鼓励发展会计、法律、评估、经纪人等中介服务业,大力培育文化创意、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等产业。

6、深化区域合作,加快融长步伐主动融入四个国家级经济板块。正视平江与周边县市的发展差距,抢抓长株潭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武汉城市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四大区域经济板块集中发力的历史机遇,主动参与湘鄂赣区域开放合作与交流,加快信息共享、政策共争、开发共建、社会共治。

(二)多举措强化扶贫工作

1、持续推进精准识别,合理甄别贫困对象。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和驻村帮扶队的努力,对现有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进行摸底排查,甄别退出一批非贫困对象。对真正的精准扶贫对象,认真组织开展结对帮扶。

2、继续抓好驻村扶贫,加快落实规划任务。收集、汇总191个贫困村三年脱贫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协调帮扶单位和社会力量扶持贫困村加快脱贫项目建设,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条件。争取省扶贫办支持实施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试点,拓宽贫困村脱贫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渠道。

3、加快推动危房改造,继续打造亮点工程。对有意愿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贫困村,组织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借鉴“徽派建筑”风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既能解决贫困群众安居难题,又要打造亮点工程,为全省搬迁式扶贫工作创造经验,提供样板。

4、争取省办重点项目,科学推进产业扶贫。继续争取省扶贫办重点产业扶持项目,扶持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优质水果、名贵树木、高山茶,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增收脱贫。

5、稳妥推进金融扶贫,破解群众资金瓶颈。加快进度对精准扶贫对象实行评级授信,稳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开展,尽快启动金融产业扶贫放贷工作。继续抓好中和农信小额信贷项目建设,争创全省先进服务社。

(三)实施收入倍增工程,切实提高城乡收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更加重视劳动就业,不断拓展居民增加收入的渠道。以就业创业带动城乡居民增收,不断拓宽就业渠道,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积极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崛起。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绝对人口的产业帮扶力度,实现收入快速增长,缩小贫富差距。

(四)、进一步加强小康监测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平江县关于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平康办【2014】3号)和《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函【2015】10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工作,做好本部门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确认工作,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省、市、县之间的数据真实和统一。

 

 

                             执笔:邹齐

 

 

 

平江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5年上半年监测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目标值(2020年)

监测权重

数值

监测实现程度

一、经济发展

-

-

45

 

70.3

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2010年不变价)

≥27000

5

20112

74.5

2.人均财政总收入

≥2500

7

1225

49.0

3.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

%

≥80

8

66.9

83.6

4.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85

5

80.5

94.8

5.贫困发生率

%

≤4

4

14.6

27.4

6.城镇化率

%

≥45

5

39.4

87.6

7.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

≥50

4

48.3

96.5

8.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

%

≥100

4

17.8

17.8

9.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

%

≥140

3

202.5

100.0

二、人民生活

-

-

19

 

83.7

10.居民收入水平

 

7

 

75.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000

 

18500

66.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000

 

7400

82.2

11.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

≥28

2

39.2

100.0

12.人均储蓄存款

≥24000

2

13371

55.7

13.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

%

≥14

2

11.2

80.0

14.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

%

100

4

96.8

96.8

15.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

%

≥80

2

91.1

100.0

三、社会发展

-

-

15

 

97.2

16.社会保障发展水平

%

 

5

 

100.0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90

 

98.3

100.0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

%

≥50

 

65.0

100.0

17.教育发展水平

%

 

4

 

95.1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80

 

79.0

98.8

    平均受教育年限

≥10

 

9.1

91.4

18.医疗卫生水平

 

4

 

94.5

    每千人拥有床位数

≥4

 

3.6

88.9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

 

5.3

100.0

19.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

平方米

≥1

2

1.5

100.0

四、民主法治

-

-

11

 

100.0

20.城乡居民依法自治

%

 

 

 

100.0

    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

≥90

2

95.3

100.0

    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

≥90

2

93.5

100.0

21.社会安全指数

%

100

7

 

100.0

    刑事犯罪率

 

 

 

4.582

100.0

    交通事故死亡率

 

 

 

0.0616

100.0

    火灾事故死亡率

 

 

 

0.0205

100.0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215

100.0

    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年报告发生数

 

 

 

0.0000

100.0

五、生态文明

-

-

10

 

98.6

22.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0.62

4

0.610

100.0

23.环境质量指数

%

 

5

 

97.1

    城镇污水处理率

%

≥65

 

86.2

100.0

    空气质量达标率

%

≥95

 

100.0

100.0

    地表水质达标率

%

100

 

100.0

100.0

    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

%

≥80

 

72.3

90.4

24.绿化水平

%

 

1

 

100.0

    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

%

≥3

 

4.0

100.0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26

 

38.5

100.0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实现程度

-

-

100

 

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