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江县的统计工作越来越受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鼎力支持,继3月28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到统计局调研工作后,县政府督察室对照“部门为责任主体、政府统计为业务指导”的部门统计工作制度的要求,先后对9家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发出“督办函”,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协调、支撑指标把握”等几个方面对这些部门提出整改要求。
近年来,平江县的统计工作越来越受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鼎力支持,继3月28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到统计局调研工作后,县政府督察室对照“部门为责任主体、政府统计为业务指导”的部门统计工作制度的要求,先后对9家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发出“督办函”,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协调、支撑指标把握”等几个方面对这些部门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