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1000/2014-1045375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12-10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12-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14年1-10月平江县为民办实事工作汇报

来源:统计局 2014-12-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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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规定和要求,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平江县为民办实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投入,狠抓落实。现将1-10月份的数据完成情况和数据评估认定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市为民办实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10月底,省、市为民办实事中涉及到平江县实事承办指标28项,其中13项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7项超额完成任务,8项接近尾声。其具体完成情况是:

1、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06公里,实际完成160.5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78%。

  1. 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5.2万人,实际已解决3.64万人饮水问题,完成目标任务的70%。
  2. 新增城镇就业0.573万人,实际完成新增城镇就业0.56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9%。

4、建设新农村示范村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93.6%的建设。

  1. 建设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村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95%的建设。
  2. 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22所,完成目标任务的88%的建设。
  3. 为农村寄宿制学校添置学生床位2960个,实际添置296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8、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所,实际完成1所,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9、农村危房改造1100户,实际完成1143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4%。

10、新增公租房(含廉租房)1428户,实际完成1533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7%。

11、城市棚户区改造752户,实际已追加到1610套,完成目标任务的214%。

1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4.3%,实际污水处理率已达到92%,完成目标任务的109%。

1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95%,实际已达到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5%。

14、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所,2所敬老院已入住,1所已建设一层,完成目标任务的80%。

15、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640元/年,已拨付人平130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16、城市低保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350元/月,已达到月人均补差250元,保障线已达到350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17、农村低保人均最低生活保障不低于165元/月,已达到月人均补差107元,最低生活保障线达到165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18、贫困残疾儿童抢救康复38名,实际完成39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03%。

19、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52人,实际救助5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0、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10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80%。

21、省级以上公益林管护面积到位率达到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2、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已全部发放,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3、农民健身工程建设41个,实际完成4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4、室外建设路径工程建设1个,实际完成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5、整治重点减排治污项目1个,长寿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6、整治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投诉率较上年度下降30%,实际比照同期下降50%,完成目标任务的166%。

27、重大安全隐患整治1处,实际完成1处,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8、基层粮库提质配套29栋,实际已全部配套完成,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二、提高认识,充分明确为民办实事评估认定的目的和意义

    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社会公平,使更多群众共享发展和改革成果的重要途径,办好惠民实事,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规定,统计部门负责实事评估认定工作,作为政府评估单位,维护县委县政府权威的需要,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实事考核数据真实、客观公正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依照标准,充分运用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数据评估认定方法

为切实搞好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全年数据评估认定,县实事考评办与统计局对数据评估认定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1. 完善考核机构。县为民办实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由政府办、统计局、人社局等为成员单位。
  2. 明确考核方法。坚持按月报送、季度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实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实行百分制考核。

3、制定评估方法。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的方法进行。一听主要是听取各单位的实事完成情况汇报。二查是查看为民办实事各项考核指标的原始记录资料分类归档是否规范,统计报表数据来源是否有根有据,统计台账是否齐全。三看是实地查看各项工程建设是否如期完工,查看各实事项目的公示情况。四访主要是到城镇和农户居民住户家中访问,看实事是否落到实处。

   四、 强化措施,全面开展为民办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工作

为全面准确地核实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县实事考评办与县统计局采取有利措施、建立强效机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数据评估认定工作:

  1. 及时有效部署实事任务。县为民办实事考评办深刻领会省市为民办实事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安排部署全年工作,细化分解实事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责任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责任单位各责任目标确定实事联络员,方案、机构和人员“三落实”。
  2. 形成合力推进实事工作。县实事考评办同县统计局要求实事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真抓实干,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做好有关考核的评估基础工作,对实事数据的统计台账、原始资料、统计报表和评估认定的标准等,应收集齐全、分类归档,并加以评估说明,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确保实事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

    3、准确无误把握实事进度。根据工作需要,平江县人民政府考评督查办和平江县统计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2014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分月按时准确报送为民办实事的完成情况。为确保报表及时上报,县统计局建立了三级催报平台,一是电话催报。二是通过QQ实事群催报。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催报,报表上报率100%。

    4、切实加强实事督查力度。从6月份开始,考评办会同统计局不定期对实事项目进行督查,前后对水务局、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安监局和公安局等实事承办单位的实事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下到乡镇、走村入户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实事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每个实事项目都能如数如质地完成任务。

    5、全面落实实事公示制度。县直各实事承办单位在实事数据评估验收盖章时,提供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所需的公示材料,并在政务大厅、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要求承办单位在承办实事项目时有需要在村级公开栏公示的情况一并做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 实事求是搞好评估认定。在评估认定工作中,严格按照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验收及计算标准,在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肃考核纪律,坚决防止在实事评估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瞎估乱报行为。把实事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牢,全力确保各项实事指标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