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2014年一季度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情况分析
一季度,平江县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有序的运行态势,市场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8844.5万元,同比增长11.5%,高出全市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六县市排名第一。其中: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消费品零售总额88856万元,同比增长29.5%。
一、主要特点
1、城镇消费保持稳定增长。1—3月,全县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809.1万元,同比增长13.5%,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1.1%,城镇居民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的态势将持续发展。
2、限上批发零售单位提质扩容。1—3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实现84509万元,同比增长30.1%,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4.8%,是消费总额增长的主导力量。
3、餐饮住宿业发展步伐趋缓。1—3月,全县餐饮住宿业实现零售额11422万元,同比增长10.9%,同比增速下降1.4个百分点。餐饮住宿业需调整经营思路,挖掘潜力,促进发展空间。
二、存在问题
1、消费外流现象日趋严重。随着外出务工人数、,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日益便捷以及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差异化日益增多,导致我县相当一部分,尤其是高档消费和大宗消费外流,在本县没有产生效益。网上购物冲击本地消费,网络购物以无店面的经营方式,突破了地域限制,能提供多样化的商品来满足顾客需求,而且具有价格便宜、选择面广、购物过程简化和送货上门等优势,消费者对网络购物这种新的购物渠道也越来越表现出关注和兴趣,网络购物人数不断增加,发展速度迅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网购消费抢占了很大一部分市场份额,特别是服装市场。
2、住宿餐饮业受政策影响较大。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提出后,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县“三公”消费锐减,导致餐饮住宿业经营业绩受到极大影响,特别是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业。一季度,餐饮住宿业增速下降了1.4个百分点。
三、几点建议
1、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提高部门统计能力。一是召开全县社零指标和限上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一季度社零指标运行情况和全县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二是与商务局联合,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及业务培训,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三是坚持走访限上企业。每月最后一周逐户走访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以全面掌握企业发展态势,做好上报数据监测,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为制订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2、大力发展“限上”企业,深化培育快速增长点。加强与乡镇、街道和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商贸经济运行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提高限额以上数据质量,密切跟踪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经营情况,加强监测预警,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统计数据,做到“应统尽统” 。与工商部门密切联系,对新注册商贸企业、餐饮住宿企业进行认真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一律动员申报“限上”企业。加大推进“个转企”工作力度,做大做强经济蛋糕。全县部分个体工商户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长壮大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大户,一方面加强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防止出现“企转个”逆流现象。
3、积极搭建平台,竭力促进消费增长。一是动员企业提升配套设施,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细化目标市场,完善不同层次消费品供给,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二是协助企业利用店庆、传统节假日等节点,以及旅游旺季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促销活动,拉动市场销售,带动餐饮、住宿、服务等行业同步发展,保障我县社零总量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