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平江人民齐心协力,实现“三量齐升”,财政总收入超出年初目标。据初步统计,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9.34亿元,占预算的107%,同比增长13%(六县市中排第二),完成县政府工作报告(12%目标增速)任务;其中:国税完成24971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1%;地税完成48083万元,占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5.5%,财政完成20356万元,占预算的141.5%,同比增长41.1%。税收收入为71957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95亿,同比增长14.1%(六县市中排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