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8/2021-1783714
  •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2021-01-11 15:00:43.0
  • 公开日期:2021-01-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人社局 2021-01-11 15:00
| | |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发改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程序。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完善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补充经办人员,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对于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实行四审制,经过业务分管领导、机关办公室、分管机关领导、局长审核后,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单位信息,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同时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公开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提升业务能力,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网上咨询事项,优化服务,提升公信力。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力求落实全面。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和本单位子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单位办公室外墙显著位置,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公开时效。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根据工作情况设立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我们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2020年,我们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减税降费2条,社会保险12条,工作动态81条,政务公开8条,招考信息16条,政策法规8条,创新创业23条,通知公告46条,机构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8

8

8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在重要信息更新的频率、时效性上还需要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配强人才,注重培训。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等形式,加强专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二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建设的重点,加强重要信息更新的频率和实效性,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策宣传、便民利民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