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平江县2023年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平人社发(2023)15号现拟对2023年10-12月在岗的10 名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吸纳“雨露计划”和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进行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50元,共计 46500 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自2024年1月 16日至1月 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 0730-6296626/6296918。
附:平江县2023年10-12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吸纳“雨露计划”和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补贴名单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 16日
平江县2023年10-12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吸纳“雨露计划”和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名单
序号 |
乡镇村名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补贴金额 (元) |
1 |
天岳街道高义岭社区 |
黄* |
脱贫劳动力 |
4650 |
2 |
伍市镇大义村 |
缪* |
脱贫劳动力 |
4650 |
3 |
伍市镇茅草坪村 |
许*锋 |
脱贫劳动力 |
4650 |
4 |
加义镇泗洲村 |
吴*燕 |
脱贫劳动力 |
4650 |
5 |
大洲乡清水村 |
朱*琳 |
脱贫劳动力 |
4650 |
6 |
大洲乡大江村 |
顾*光 |
脱贫劳动力 |
4650 |
7 |
梅仙镇白荻村 |
何*娇 |
脱贫劳动力 |
4650 |
8 |
梅仙镇松山村 |
何*玲 |
脱贫劳动力 |
4650 |
9 |
浯口镇东港村 |
刘*萍 |
脱贫劳动力 |
4650 |
10 |
岑川镇新沙村 |
李*煌 |
脱贫劳动力 |
4650 |